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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产前检查费将纳入医保

来源:宝鸡人才网 时间:2009-10-26 作者:宝鸡人才网 浏览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妥善解决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开展门诊统筹的地区,可将参保居民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通知指出,各地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城镇居民生育医疗服务管理,原则上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的衔接,积极探索保障城镇居民生育相关费用的具体措施,妥善解决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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