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发〔2001〕29号
西安市人事局关于印发
《西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级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政工)处,各有关单位:
科学地设置技术岗位是聘任制的前提条件。我市将事业单位岗位职数管理转为结构比例控制是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政府人事部门在职称管理上转变职能,强化用人单位自主权的重要体现。
我市各事业单位都要认真搞好岗位设置工作,按照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提出本单位技术岗位设置方案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尽快实现全市事业单位由岗位职数管理到比例控制的转变。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应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进行,考虑到我市目前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首次确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时,可按本单位2000年底实有专业技术人员为基数。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后,各单位严格按照批准后的结构比例进行聘任。对现聘高、中级人员多于岗位设置数的,可通过自然减员、高职低聘或人员合理流动等方法使结构比例逐步达到合理。现聘高、中级人员少于岗位设置数时,要根据工作需要逐步递增。岗位设置方案确定以后,相对为稳定。各单位应保留一定的空缺岗位用于优秀人才引进。单位变动或合并应重新制定岗位方案。目前未确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结构比例的单位,暂以自然减员后空缺岗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全市事业单位首次确定结构比例工作争取于今年九月底前完成。
现将《西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工作。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西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设置及结构比例管理办法
为了强化和完善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改革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管理,实现结构比例控制,根据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结构比例管理的通知》精神,提出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管理办法。
一、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原则:
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指出,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我市事业单位包括不同经费来源的事业单位,都必须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各技术系列结构比例内设置技术岗位。
1、因事设岗。按照单位类型、技术工作任务、技术密集程度,责任及所需任职资格条件,本着精简、高效、配置合理的要求设置技术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确定岗位职数及职务层次。
2、分类管理。根据单位社会职能、经费来源、岗位工作性质、技术人员结构,技术工作规模及社会效益,确定不同的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实行分类管理。
3、竞争激励。岗位设置要引入竞争机制,激励技术人员勤奋工作,在与客观需要相适应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他们的智慧和才能,促进人才合理配置和流动。
4、优化技术职务配置。根据单位技术工作需要,确定技术职务主体系列和非主体系列,明确各系列各档次岗位职数。以事业持续发展为目标,兼顾现实状况,协调主体系列和非主体系列配置,发挥群体最佳效能。
5、分步实施。建立有效地竞争机制要精心组织,积极开拓,稳妥分步实施。随着改革承受力的增强,岗位设置要首先建立机制,在结构比例总量控制幅度以内,积累经验,逐步做到科学合理,分步到位。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宏观控制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职务档次控制。
总量控制是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需求,确定各技术系列结构比例,逐步优化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级职务总结构比例,调整控制事业单位高、中级技术职务岗位的年度使用。
结构比例控制要求从技术任务、技术人员现状和持续发展出发,确定各系列合理结构比例,并具社会可比性。各单位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设置技术职务岗位,重点搞好主体系列结构比例确定。
最高职务档次控制要根据单位类型、层次、技术工作性质和责任等因素,确定技术岗位的职务最高档次及最少岗位职数,逐步实现设置的最佳配置。要重点控制非主体系列最高职务档次。单位设置的非主体系列,最高职务档次应低于主体系列最高职务档次。
三、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步骤及管理
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要运用职位分类原理,明确相应技术工作岗位和职责,确定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职务档次。
1、研究制定各技术系列结构比例。
2、由单位领导、人事职改和业务技术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民主推荐产生)组成技术岗位设置工作班子,分解技术工作任务,确定所需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技术职务系列、档次和高、中、初级职务结构比例,拟定设岗方案。
3、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一定的技术职务岗位公开对外招聘,实行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办法,鼓励和支持人才合理流动。
4、单位设岗方案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市级委、办、局(公司)审核后报市职改办审批。单位要将岗位设置,岗位空缺、岗位要求等情况向专业技术人员公布,根据岗位职责,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和考核情况进行聘任。
5、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确定之后相对稳定。对于现已超过核定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结构比例比例的,要严格控制聘任数量,逐年逐步达到。
6、全市统一建立《西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管理手册》,实行技术职务岗位和聘任的动态管理。确因事业发展,人员变化及其它原因需要,增补高、中级岗位设置的,由相应职改部门提出申请,适时进行结构比例调整。
7、各区县、市级委、办、局(公司)职改办要在每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已获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专业技术职务总量(包括高、中、初级职务分类数和总数)增减情况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情况报市职改办备案。
主题词:人事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管理 办法 通知
西安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1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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